一、 通知 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开发商会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详细]
二、 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详细]
收楼要验哪些内容?——面积、电气、屋面、地面、装修、结构、外墙一个都不能少。购房面积从房屋交接的实践来看[详细]
三、 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详细]
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四、 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
和开发商签交房合同时,开发商有责任向业主出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等[详细]
托乐嘉验房记 2005做为市民瞩目的“交房年”,南京许多楼盘都进入了交房期,因房屋质量引起的投诉和纠纷也日益增多。验房人这一行业也应运而生,上次记者陪同了专业验房人丁渤走访了月安花园的几个单位,发现了不少问题。这次,记者接到托乐嘉某业主的邀请,参与了托乐嘉一期某户的验房活动。[详细]